警方提示
骗子化身QQ幽灵 冒充生意伙伴骗钱
发布:交城县公安局    时间:2013/11/29 15:01:19

    “××先生您好,我是××公司的陈××,请将钱汇到以下账户……”,当一个熟悉的QQ号向您发送一条上述信息时,您是否有怀疑过,对方不一定是您以往经常联系的生意合作伙伴,而是化身QQ幽灵的诈骗分子,通过拦截网络聊天信息,获取账号和密码,冒充生意伙伴骗您钱财?近日,广州番禺警方就接报了1宗同类案件,事主陈先生看到对方是经常通过QQ联系的生意合作人,不知有诈的他将交易款项汇至对方提供的账户,结果被骗约28万元人民币。

    10月28日上午,陈先生在网上接到了其公司采购部陈经理发来的一份货款支付申请表,需要向公司生意合作伙伴某针纺公司支付7月至9月的款项共277885元人民币。于是,事主陈先生按照公司陈经理提供的资料,在10月30日下午,以网银转账方式把钱转到了对方提供的账号。到了10月31日,对方又通过QQ向陈经理说其财务账号挂失了,要求陈经理支付10万元人民币到对方账户;此时,陈经理开始怀疑对方是诈骗,于是赶紧亲自打电话到该针纺公司确认,才知道自己被人在网上以QQ冒充生意合作伙伴骗取了交易款项,合计损失277885元人民币。事主陈先生随后报警。

    近年来,此类诈骗案件已经并不鲜见,此类诈骗之所以屡屡得手,主要是因为一些市民朋友在与生意合作伙伴联系往来时,往往过多依赖电子邮件、QQ等网络通信工具。而犯罪分子正是利用了这一点,通过拦截网络邮件和QQ聊天信息,获取账号和密码,冒充生意伙伴,并编造各种理由骗取受害人钱财。对此,警方特别提醒,在与生意合作伙伴进行贸易业务或私人往来时,如涉及汇款转账等事项,在QQ、邮件联系的同时,最好使用电话等可靠联系方式进行二次确认。另外,平时市民朋友在网络通信工具聊天时,也要注意自己的个人信息安全,以防被犯罪分子所利用,避免受骗造成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