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驾驶是极为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其行为对社会造成的危害是非常巨大的。为了从源头上减少因醉酒驾驶而酿成的交通事故悲剧,构建平安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离石交警大队刑事中队与城区一中队分工明确、协同配合,共同打击醉酒驾驶违法行为。
近日,交警大队刑事中队民警在交通路蔬菜岗设立卡点,针对过往车辆进行逐一进行排查。检查中,民警发现一辆时代轻卡车车号为晋LH****车辆,该车行驶到交通路蔬菜岗时,民警将该车拦下,进行例行检查,发现驾驶员段某面红、有酒味,有饮酒驾驶嫌疑,民警立即使用酒精测试仪对其进行酒精测试,测试结果为醉酒驾驶。随后民警迅速与城区一中队民警协调,一部分民警前往市人民医院进行抽血化验,一部分民警前往山西医科医院进行司法鉴定,一部分民警前往醒酒室对违法行为人进行看管工作。次日,段某的酒精含量的司法鉴定结果为147.4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违法行为。目前,段某已被刑事中队刑事拘留,现案件正在进一步整理阶段。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明文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在今后的工作中,刑事中队将进一步加大对醉酒驾驶打击力度,为畅通和谐的道路环境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