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提示
冬季取暖防火要注意
发布:柳林县公安局    时间:2013/12/17 16:03:22

 

    随着气温的日益变冷,人们都想尽办法提高室内温度,尤其是居住在平房内的居民,室内防火问题更须引起人们的重视。从以往情况来看,室内失火大多是由人们的粗心大意造成的,提供十条注意事项,供借鉴:

    1、使用火炉取暖,火炉的安置应与易燃的木质家具等保持安全距离;

    2、烘烤衣物要有人看管;

    3、火炉旁不要存放易燃物品;

    4、生火时不要使用煤油、汽油助燃;

    5、掏出的为熄灭的炉灰渣要倒在安全地方;

    6、使用家用电器要符合安全要求,不乱拆卸;

    7、使用发热的电器(电熨斗)要小心;

    8、电器使用完毕或人离开时,要及时关闭电源;

    9、使用煤气器具要防止煤气泄漏,使用完毕应关闭电源;

    10、煤气罐应远离火源使用,要定期检查,确保煤气设施及用具完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