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中,中阳县公安局立足当前全县经济大发展的实际,结合公安机关职能,创新管理模式,以“四个结合”不断强化民爆物品的服务与管理工作,确保民爆物品管理能紧跟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步伐,为推动全县经济又好又快、更好更快的发展服好务,护好航。
调查与走访相结合,为项目建设出力献策。为进一步摸清民爆物品的使用情况,该局结合派出所机制改革和社区警务工作,主动深入到涉爆企业、工程建设等重点项目一线,对民爆物品使用情况进行调研,结合项目施工进度定期对使用情况进行比对研判,初步推断出项目建设在下一阶段的民爆物品使用量,并将对比、推断情况及时向民爆公司通报,切实做好下一阶段民爆物品供应的有关准备工作;深入民爆销售公司扎实开展走访,通过调查走访和分析研究,充分掌握当前全县民爆物品的库存和使用情况,为统筹安排全县民爆物品的购买和配送,确保重点项目建设民爆物品的供应创造有利条件。
检查与整改相结合,为安全生产排忧解难。在检查中认真组织各涉爆单位相关爆破作业人员、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宣传,提高安全意识;规范安全操作,督促各涉爆单位负责人逐一与涉爆从业人员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明确各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职责和义务,确保不发生涉爆安全事故;通过加强日常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督促指导涉爆单位进行限期整改。今年以来,该局共检查施爆作业点、涉爆单位民爆物品储存库180余家(次),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40余处,有效确保了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正常进行,为民爆物品使用与管理的安全提供保障。
管理与服务相结合,为经济发展铺路搭桥。为确保检查不留死角,对民爆物品使用单位严格实行“四查”:一查备案材料中各类证照是否齐全、有效;二查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建立,与涉爆从业人员是否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三查涉爆从业人员资质、配备是否达到要求;四查民爆物品储存库的建设是否符合要求。通过“四查”,对符合条件的,进一步简化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对不符合条件的,积极上门帮助指导完善,寓管理于服务。
当前和长远相结合,为服务大局建章立制。严格按照省厅市局相关文件的要求,对具体管理工作进行细化,明确民爆大队和派出所在民爆物品管理中的职责和义务,为进一步加强民爆物品管理,服务经济建设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