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岚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成功说服两名网上逃犯来该局投案自首
发布:岚县公安局    时间:2014/1/7 10:06:30

亮剑行动攻坚战打响后,岚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广辟信息来源,主动出击,通过认真梳理全县网上逃犯,多次对网上逃犯家属进行走访,给其讲道理,摆事实,说法律,通过努力,取得了显著的成绩近日大队民警成功规劝网上逃犯刘某赵某来该局投案自首。

经查:12月2日,犯罪嫌疑人刘某拒不执行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吕民一终字第53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给付牛某某(女)、刘某某(男)的借款30000元及从2011年6月23日起至给付之日的利息;犯罪嫌疑人赵某未按判决执行岚县人民法院(2009)岚民初字第224号民事判决书,给付杨某(女)共同财产分割折款12万元,并负担案件受理费575元,申请执行费1700元,赵某只履行23000元,余款在达成和解执行协议后拒不履行。

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赵某被岚县公安局取保候审,案件在进一步审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