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提示
年末旅游七大注意事项
发布:文水县公安局    时间:2014/1/7 11:18:45
 

随着春节假期的来临,有不少人计划外出放松,不少人会选择随团旅游,但随团旅游被欺骗的案例时有发生,一旦被骗,不但没有达到放松心情的目的,反而会很郁闷。在此,警方列出了以下七种“坑人”手段:

一、景点缩水,走马观花:游客发现许多景点没有广告上说得那么诱人,实际上只不过是过路景点和广场类景点。

二、导游串通当地人联手“宰客”:如导游告诉当地人所带的团来自何处,然后卖主和游客套老乡,花言巧语骗其高价购买低价商品。

三、“人头费”“回扣”等猫腻多:旅行社带游客进入旅游商场购物,商场按照游客人数、购买情况给旅行社一定的好处费。

四、“羊毛出在羊身上”,许多报价背后隐藏杀机:如实际旅行中外加景点门票费、增加路程交通费等,事后加上去的费用可能是报价的一倍。

五、巧立名目,另收费:好多旅游之前说明的某个景点参与互动活动,可是到了实际旅游中却不是自己参与,自身亲身体验还要另外掏钱。

六、游览景点偷梁换柱、滥竽充数:有的旅行社擅自更改景点;有的出名景点门票贵,就换其他景点充数;有的广场类景点根本不收门票,却要扣除费用。

七、没经游客同意,擅改合同:如因机票、景点门票价格上浮,旅行社为了保证盈利,飞机改为火车,住宿和就餐标准降低或是景点缩水等。

    警方提醒:旅游消费存在发生时间长、地区多等特点,因此举证维权比较困难。消费者应在旅游前与旅行社签订完善的合同,旅途中消费索要发票,旅行结束后发现权益受损,投诉要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