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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县公安局刑侦大队破获一起150万元的诈骗案
发布:兴县公安局    时间:2014/1/22 9:26:27

近日,兴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办案人员远赴广东省茂名市,将涉嫌合同诈骗的叶某某成功抓获。

2013年6月17日,兴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接到兴县奥家湾乡李某某报案称:其被辽宁省沈阳市王和北京市海淀区叶某某以签订虚假工程项目合同骗取保证金150万元。接案后,办案民警经长时间的调查了解,摸排走访,获得叶某某潜逃广东的信息,遂远赴广东,于2014年元月15日在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县将叶成功抓获。

经查:2011年10月8日,王谎称其所谓的新科技公司在大连承包长兴岛填海工程项目,让李某某入伙并交保证金50万元,同时签订了长兴岛填海工程合同。2012年3月,王伙同叶某某又谎称在内蒙鄂尔多斯市承包了一露天煤矿土石方剥离工程,让李交100万元保证金入伙并签订了合同。同时出具中国银行一虚假存折担保。

目前,涉嫌合同诈骗的叶某某已被兴县公安局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