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3日,兴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接到报警称:县医院住院患者及其家属控制一名盗窃犯罪嫌疑人。接警后,刑侦二中队民警立即赶到现场,了解情况。经查,该犯罪嫌疑人进入医院住院部病房实施盗窃时被患者及家属当场抓获,但由于数额较小不够刑事案件。侦查员通过信息研判,发现嫌疑人有盗窃前科;又通过调取视频监控资料,认真分析比对之前盗窃案件犯罪嫌疑人,发现其在4月26日实施过盗窃行为,侦查员随即将其依法传唤至刑警队展开讯问工作。
现已查明:
2014年4月26分左右,犯罪嫌疑人郭某到兴县人民医院住院部三楼,趁受害人张某某照顾其姐夫去卫生间的时候,进入张某某所在的病房将其放在病床头的手机盗窃,并离开医院。在逃离现场的过程中将盗窃得来的手机丢失。被盗手机为iphone4s型,当时购买价格为5200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郭某已被兴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