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8日,犯罪嫌疑人张某以喜宴所需为理由诈骗受害人裴某二十五条软中华香烟、二十条硬中华香烟、十五件王老吉饮料、三件十五年的老白汾酒,共计26000余元人民币。
2013年6月13日,犯罪嫌疑人李某在柳林县明珠商场城门口将康某放在自行车前边篓里的一个手包盗走。包内有现金200余元和一部白色苹果4S手机等物品。
柳林县公安局抓住春节期间追逃的有利契机,巡特警三队队员积极摸排,广辟线索,抓住细节不放松,不断加大对网上逃犯的追捕力度。于2月16日将张某成功抓获,于2月23日12时许将李某成功抓获。
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李某已被柳林县公安局依法刑事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