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警讯
文水县城区派出所拘留一名不按规定使用明火违法人员
发布:文水县公安局    时间:2014/4/8 14:49:11

44日中午,文水县城区派出所值班人员接110指挥中心指令:文水县南峪口山上有着火警情,民警立即赶赴现场。

经调查,该火是由村民董某在集中祭祀点附近点香时,不慎引燃旁边的干草,董某看到着火,立即用铁锹将火扑灭,据估算着火面积有十二三平方米。对违法嫌疑人董某处以行政拘留二日之处罚。

通过此次险情文水县城区派出所举一反三,要求辖区各村加大清明前后防火宣传力度,文明祭祀、平安祭奠,同时要求执勤民警增强责任意识,尽职尽责,确保安全无火灾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