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提示
谨防以租房为名的合同诈骗案多发
发布:方山县公安局    时间:2014/5/6 10:15:25

如今大批打工人员务工,房屋租赁市场日趋火热,部分犯罪分子利用租房者求房心切、贪图便宜等心理,伙同“黑中介”通过虚假出租房屋等手法实施合同诈骗。据以往案发规律来看,今后一段时间此类案件可能高发,需引起相关部门的关注。

一、案件特点

(一)通过网络发布房屋出租信息。犯罪嫌疑人在热门地段短期租赁房屋后,再利用租房网站或论坛发布房屋出租信息,或主动向寻求房源的被害人发送站内信或QQ消息,吸引被害人来电询价。

(二)以低租金吸引被害人上门洽谈。犯罪嫌疑人以没有中介费或业主移民出国等为噱头,称房主直接授权代理可以省钱,以低于同一地段房源的价格吸引被害人上钩。

(三)“一女多嫁”,多头诈骗。犯罪嫌疑人熟悉房屋租赁交易流程,利用房屋交接的“空窗期”,带多名下家轮流实地看房、验房,通过“一女多嫁”、签订长期租赁合同等方式实现犯罪收益最大化。

(四)部分“黑中介”助长犯罪。从以往发案看,部分小型房屋租售中介公司因犯罪分子许诺支付高额佣金,放松了对其资格的审查,为其卖力吆喝,无形中助长了犯罪分子的阴谋得逞。

二、防范建议

(一)加强防范宣传。公安宣传部门要利用各种宣传途径教育群众提高警惕,通过合法的房屋中介公司租赁房屋,并在交易过程中严格查验土地使用权证、房屋产权证的真伪,以防受骗。

(二)加强政府监管。相关政府职能部门要加大对各类房产交易中介公司的审查监管,对非法、违规经营的中介机构和个人给与严厉惩处。同时,相关部门应建立健全房产交易信息资源共享,通过信息技术手段降低房屋重复租售现象的发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