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17日14时50分许,岚县公安局岚城派出所接到村民报警称:岚城镇后黄签村有村民家中起火,接警后,该派出所果断处置,携手岚县消防大队及时扑灭起火点,避免了人员伤亡,为群众挽回了经济损失。
该派出所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火情十分严重,立即组织疏散群众,同时联系消防大队组织灭火。经过该派出所民警和消防大队同志三个多小时的奋斗,终将大火扑灭。
灭火后,该派出所民警迅速调查大火起因,经查:6月17日中午,后黄签村村民牛某的母亲于其院内生火做饭,饭后未及时处理灶火进屋里午休,因院内柴木较多,天气干燥,引发大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