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提示
有些火灾不能用水救
发布:岚县公安局    时间:2014/6/19 10:54:26

火灾事故的发生,有些未必是由于灭火不及时造成的,很大程度上也是因为一些错误的灭火方式导致了火势的扩大。警方在此提醒广大群众,遇火情下列物品切忌不能用水扑救:

  一、电器。电器发生火灾时,首先要切断电源。在无法断电的情况下千万不能用水和泡沫扑救,因为水和泡沫都能导电。应选用二氧化碳、干粉灭火器或者干沙土进行扑救,而且人要与电器设备和电线保持2米以上的距离。

  二、油锅。油锅起火时,千万不能用水浇。因为水遇到热油会形成“炸锅”,使油火到处飞溅。扑救方法是,迅速将切好的冷菜沿边倒入锅内,火就自动熄灭了。另一种方法是用锅盖或能遮住油锅的大块湿布遮盖到起火的油锅上,使燃烧的油火接触不到空气缺氧窒息。

  三、燃料油、油漆。家中贮存的燃料油或油漆起火千万不能用水浇,应用泡沫、干粉灭火器具或沙土进行扑救。

  四、计算机。电脑着火应马上拔下电源,使用干粉或二氧化碳灭火器扑救。如果发现及时,也可以拔下电源后迅速用湿地毯或棉被等覆盖,切勿向失火电脑泼水。因为温度突然下降,会使电脑发生爆炸。

  五、化学危险物品。硫酸、硝酸、盐酸、碱,金属钾、钠、锂,易燃金属铝粉、镁粉等化学物品遇水后极易发生反应或燃烧,是绝不能用水扑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