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生活中,公民出国旅游、劳务、求学日趋频繁,有些申请人因种种原因不能取得前往国家的签证时,不是通过正规渠道争取获得有效签证,而是通过“地下签证”实现目的,因而上当受骗并承担法律责任。
“地下签证”指通过伪造、购买等非正规渠道获得的签证。警方表示,国外一些不法之徒,利用国内一些申请人急于出国的心理,或贩卖假护照、假签证,或在申请人的护照上伪造签证等;国内的个别非法签证中介机构也“乘虚而入”,称自己认识某某国家的签证官员可以办妥签证等欺骗申请人,而实际是制造假签证,骗取钱财。同时,有部分“地下签证”从业者与个别外国驻华使领馆的“内鬼”勾结,高价售卖正版的该国签证。
警方提醒,欲出国的申请人要通过正规渠道办理签证,最好的方式是自己到前往国的签证机关申办签证或委托合法的代办机构代办签证。如确因各种原因通过他人取得了签证,要认真识别,或请签证官员鉴别,或与其他申请人通过正规渠道获得的有效签证进行比较,对签证内容进行逐字检查,鉴别真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