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提示
警方提示:户外健身器材需谨慎使用
发布:临县公安局    时间:2014/9/1 8:50:30
 

户外健身器材作为一项公益设施,如今在农村与城市都已非常普及,在居民小区、公园、广场都能看见转腰器、漫步机、高低杠等户外健身器材的身影,给爱好休闲健身的人们提供了便利。然而,这些户外健身器材基本都是成人的型号,对儿童而言,这些色彩鲜艳、形态各异的户外器械与其说是健身器材,更像是大型玩具,而这些户外健身器材上标注的厂家名称也多为一些玩具游乐设备有限公司,更加深了人们的误解。非正常使用加上型号不符,给儿童安全带来了一定的安全隐患。

由于不按正确方式使用,加上高使用频率和风吹雨淋的作用,许多小区里的室外健身器材都不同程度出现了螺丝松动、锈迹斑斑、转动不灵等情况。户外健身器材的安全使用寿命为8年,但在现实生活中,实际使用寿命远低于标准规定,一般仅为35年左右,许多户外健身器材都处于超龄服役的状态,安全隐患重重。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户外健身器材并非玩具,儿童使用时需特别谨慎。必须根据儿童自身身体状况和运动水平选择适宜的健身器材,在使用前还应对器材进行仔细检查,在确定没有安全隐患后再使用。儿童在使用时,必须有成人在旁边看护,并给予适当指导,要让孩子保持运动协调,以免造成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