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警讯
汾阳市公安局冀村派出所以扎实举措开展案件回访工作
发布:汾阳市公安局    时间:2014/11/25 9:50:52
 

为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促进警民关系和谐发展,更好地取得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树立公安队伍的良好形象,汾阳市公安局冀村派出所积极开展案件回访工作增强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一、积极做好回访工作。对受理未破的刑事案件以及在社会上有影响或对处理有异议、争议及群众上访案件等当事人进行回访,与当事人进行深入细致的交谈,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当事人的法律意识,引导其消除积怨、正确应对,真正消除矛盾隐患。

二、扎实组织案件回访。该所紧密结合辖区实际,采取登门回访、电话回访等多种方式,认真听取当事人对执法办案的意见和建议,从中发现和收集案件线索和证据,使群众切实感受到派出所开展执法工作的积极态度,不断消除和化解群众不满情绪以及误解。

三、认真收集意见建议。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以及对案件办理中存在的疑问,及时做好解释工作,不断改进执法工作,确保执法严格、规范、文明,进一步提升群众满意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