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警讯
汾阳市公安局石庄派出所 抓实案件回访提高群众满意率
发布:汾阳市公安局    时间:2015/6/19 11:19:17
 

为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树立公安队伍的良好形象,汾阳市公安局石庄派出所积极开展案件回访工作,争取广大群众对公安机关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进一步提升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一是通过回访加强案件当事人与公安机关的良好沟通。针对那些受理未破、未结的治安、刑事案件和在社会上有影响的或对处理有异议、争议的刑事案件,派出所积极做好回访工作,通过与当事人进行深入细致的交谈,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当事人的法律意识,做到积极良性的沟通和交流。

二是通过回访消除案件当事人对公安机关的执法误解。通过回访工作,使案件当事人消除积怨、正确应对,消除矛盾隐患,使群众切实感受到派出所开展执法工作的积极态度,不断消除和化解群众不满情绪及误解。

三是通过回访提高案件当事人对公安机关的满意程度。在案件回访过程中,派出所紧密结合辖区实际,采取登门回访、电话回访等多种方式,认真听取当事人对执法办案的意见和建议,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对案件办理中的疑问,及时做好解释工作,不断改进执法工作,确保执法严格、规范、文明,进一步提升群众满意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