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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城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成功破获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发布:交城县公安局    时间:2014/12/20 17:56:53

2014年11月17日,经侦大队接到举报,交城人王某、贺某以月利率二分不等的利息向30多人借款300余万元,王某、贺某的行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犯罪嫌疑人贺某归案后,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贺某供述他以月利率四分的利息通过王某向30多人借款365万元,用于贩煤生意,因外欠债务无法要回,导致现在无法偿还老百姓的借款。

20141213,犯罪嫌疑人贺某被依法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王某因病被取保候审。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