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兴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结合辖区实际情况,深入排查,通过区域暗访、公开巡查等措施,在城区查获两起卖淫嫖娼案件。
2015年1月4日,治安大队民警在工作中发现城区高某某经营的旅社内,有两名女子从事卖淫行为,并当场将正在从事卖淫行为的两名女子查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兴县公安局对白某、杨某、胡某、杨某以及容留妇女卖淫的旅社老板高某某分别给予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