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提示
用车须谨慎 防止被“盯梢”
发布:方山县公安局    时间:2015/3/25 10:15:40

1、车辆长时间不使用时要及时入库或停放在有监控覆盖的区域,外出时车辆要停放在有专人看管的停车区,停车时尽可能将车头朝外,这样做会使犯罪分子作案时更容易引起他人的注意。

2、不要将金钱或贵重物品遗留在车内,非不得以情况下也要避免在视线内出现现金、包、盒子等易引起犯罪分子注意的物品。人离开车子后,要随手检查一下车门及后备箱是否锁好,防止犯罪分子利用干扰器进行盗窃。

3、在选择机动车防盗器时千万不要贪图便宜,一定要选择正规厂家、科技含量较高的产品。要注意的是,别以为给车安装了防盗装置就可以一劳永逸,对于已经安装的防盗装置,要定期检查是否失灵、老化,发现问题要及时维修和更换。

4、有条件的话可以在车窗上贴几张不同品牌汽车防盗报警器的产品说明书,让窃贼一时不知你车上到底安装了什么报警器,不敢轻易下手。

5、下车离开时可将车辆音响打开并把音量调大,一般窃贼只注意设法解除报警器,所以在电源接通时音响突然的响声会令其不知所措,也会起到一定的报警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