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包”是指让他人冒名顶罪。警方提醒,多数顶罪者对事件严重性认识不足。依照刑法规定,明知对方犯罪而作假证明包庇的,构成包庇罪。
今年5月中旬,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小客车被一辆白色小车撞翻在路边。民警在处理过程中,一名姓宋的男子向民警表示自己就是肇事司机,并主动提供了驾驶证。在接受询问时,宋某陈述的供词与民警所调查的事实并不相符,且宋某眼神慌张,引起了民警的怀疑。当民警明确告知宋某,“顶包”将受到法律惩处时,宋某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如实交代替小兄弟杨某“顶包”的事实。随后,肇事嫌疑人杨某被“请”进了交警队。
据杨某交代,当晚杨某与朋友聚餐喝了不少酒,饭后杨某驾车回家,却不料发生事故。考虑到自己无证驾驶而且还喝了酒,杨某选择让朋友宋某“顶包”。宋某认为大家都是很要好的老乡,就答应了。
公安机关提醒广大驾驶员,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肇事者找人“顶包”不仅严重干扰警方执法,还会增加民警的办案难度。依照刑法规定,明知对方犯罪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构成包庇罪。肇事者与顶替者预谋向交警部门提供虚假口供,甚至作伪证,也会因此触犯刑法关于妨碍作证罪的相关规定。因此,“顶包”这个烫手山芋千万接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