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孝义市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联合孝义市环保局工作人员查处一起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随意倾倒污染物案件,行政拘留一名违法嫌疑人。
2014年4月份至今,违法嫌疑人姚某驾驶货车先后从梧桐镇鑫峰洗煤厂、金汇达洗煤厂、金晖洗煤厂等地装载煤矸石,违法倾倒在孝义市梧桐镇田家沟村任树利牛场、梧桐镇新尉屯村一铝厂、新尉屯村里、下栅乡垣头村村北、桥北村站台、大孝堡乡西盘粮村等地附近,严重破坏了周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