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兴县公安局巡警大队三中队依法查处一名持刀寻衅滋事违法人员。
2015年7月18日凌晨4时许,巡警大队三中队民警接到指挥中心转警称忻黑线兴县高速东口路段有人持刀打砸车辆并欲冲击附近居民住宅。民警立即全副武装赶往案发现场,发现了正在持刀敲击居民住宅房门的胡某,民警立即命令其放下手中的刀,在民警的威慑下胡某将刀放下束手就擒。
经查,胡某住在高速东口附近,曾经长期吸食毒品冰毒,2015年7月18日凌晨4时许胡某步行到了高速东口,掏出随身携带的匕首打砸路边停放的执勤警车,随后又到了附近的居民住宅,随意打砸敲击房门,并扬言要杀人。
胡某的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兴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对胡某行政拘留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