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提示
警方提示警惕P2P网贷平台
发布:孝义市公安局    时间:2015/8/4 10:18:54
 

随着近期多起利用P2P网贷平台实施非法集资的案件被曝光,P2P网贷的风险隐患日益显现。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公安机关722日发出警示,提醒广大投资者提高警惕,切莫陷入投资陷阱。
  宝安公安分局经侦大队近日在对涉及深圳的P2P网贷平台进行摸底调查时,发现深圳市一家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遂立即联合沙井派出所展开核查。
  经查,该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位于宝安区新安街道一经贸大厦内,201311月成立,随后以高额投资收益为诱饵利用“P2P”网络平台在湖南株洲、岳阳、长沙和重庆及广东佛山设立分公司进行融资,经营小额贷款,开展汽车抵押业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累计金额达7000余万元。为便于管理,该公司专门聘请了宣传推广人员、网络工程师、出纳、财务、客服人员、业务员等,分工细致,责任明确,该公司虽然成立时间不长,但以收益、高回报为诱饵,使业务拓展迅速,注册人数多达5000余人。
  7617时许,办案民警对该公司进行查处,当场抓获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某(,37,湖南人),随后在新安街道某商务大厦内将另一名股东文某国(,37,湖南人)抓获。
  经审讯,嫌疑人陈某、文某国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陈某交代,公司的P2P平台于2014110日正式上线并开始经营,平台上的借款业务是公司的业务员通过网络广告、推广和线下等各种渠道找有借款需求和投资意向的客户,并承诺按期限的长短给投资者16%21.6%不等的年利息。陈某还交代,借款人借款支付的利息是按每月2.2%3%的月利率来计算的。
  据办案民警向记者介绍,该信息服务公司通过P2P网贷平台已吸纳约1200人进行投资和放贷业务,涉案金额高达7000余万元。该公司不断吸收资金用以借新还旧,但这样的经营模式很快将导致资金链断裂。目前,嫌疑人陈某、文某国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为此,警方发出警示,提醒广大投资者提高警惕,“高回报、零风险”极有可能是“请君入瓮”的投资陷阱,投资者在投资前应从多渠道调查P2P网贷平台资质、出借资金用途等信息,了解出借资金流转方式,尤其是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安全与合法性,综合判断P2P网贷平台是否规范运作。投资人一旦发现平台涉嫌违法犯罪,应尽快向公安机关报案,这样才能尽可能地挽回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