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汾阳市杨家庄辖区北偏城村民王某急匆匆来到杨家庄派出所户籍大厅,请求为儿子登记户口,当民警让他提供登记户口的有关材料时,王某现出一脸难色。经民警耐心询问,才得知事情的缘由。
原来,王某与邻村女青年赵某自由恋爱,2013年3月19日,双方家长在村里为他们举行了民俗婚礼,2014年1月1日,两人生一男孩,因男女双方尚不到结婚年龄,未能办理婚姻登记,所以孩子一直没有上户。现在孩子一周半了,也不能参加合作医疗,所以心里十分着急,希望民警帮助解决。
当日下午,户籍民警处理完日常工作,驱车十余里,深入北偏城村,对王某非婚生子的相关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在详细询问知情人取得详尽的材料后,赶回所里写好了调查报告,经主管领导审批,于当日就为孩子办理了户口登记手续。
当民警将户口本递到王某手中时,王某激动地说:“因为自己小俩口不懂国家政策,造成了许多麻烦,公安民警不辞辛劳,能在这么短的时间里热心帮助俺解决困难,我们全家包括孩子都感谢你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