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提示
警方提示:小心电暖宝伤人
发布:临县公安局    时间:2015/11/10 15:43:37
 

   寒冬即将到来,电暖宝渐受青睐。目前市面上流行的主要是储液的软袋式电暖宝,少部分为固体电热饼。而在使用电暖宝的过程中,发生的伤人事件不在少数。

对此,结合兄弟警方通报的情况,我们提醒广大市民:

一、要注意避免储液软袋式电暖宝发生内液泄漏、烫伤皮肤等危险。

二、切勿在路边摊贪图便宜购买“三无”产品。

三、不要将储液软袋式电暖宝跟尖锐物品或明火接触,以防损坏发生内液泄漏。

四、切忌将电暖宝抱在怀中一边充电一边取暖,避免发生触电危险。

五、电暖宝输入插口部分如有变黑、打火现象,应立即停止使用。

六、不要长时间连续使用,防止低温烫伤,婴幼儿、热感觉迟钝者或生活不能自理者尽量不用或少用。

七、注意电暖宝的使用寿命,避免“超期服役”引发触电危险,当储液软袋式电暖宝不正常膨胀时,应立即停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