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关将近,不少市民准备买车,新车上户前,需要上路行驶的,必须要办理临时号牌,否则根据违法代码1717,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将被罚款200元,扣12分。
山西省交管局规定,对未销售的及通过购买等方式获得机动车后,尚未注册登记,需要在本行政辖区临时行驶的机动车,核发有效期不超过七日的临时号牌;原则上不核发跨行政辖区的临时号牌,因特殊情况的确需要跨行政辖区行驶的机动车,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号牌。在补、换发号牌期间,核发的临时号牌有效期不超过七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GA36―2007)标准要求,对于尚未登记的载客汽车(区别载货汽车,包括轿车等)需要临时上路行驶的,应当同时粘贴两张临时行驶车号牌:一张粘贴在车内前风窗玻璃的左下角或右下角不影响驾驶人视线的位置,另一张应当粘贴在车内后风窗玻璃左下角。其他类型车辆由于受安装条件限制,临时行驶车号牌仍为一张,但应当粘贴在车内前风窗玻璃的左下角或右下角不影响驾驶人视线的位置,以保障驾车安全。
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在办理临时号牌后,一定要记住你申请的临牌有效期是多久,很多驾驶人在临牌已过期的情况下上路,也是按照未上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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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号牌如何办理?
申请条件:
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车辆管理所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
(一)未销售的;
(二)购买、调拨、赠予等方式获得机动车后尚未注册登记的;
(三)进行科研、定型试验的;
(四)因轴荷、总质量、外廓尺寸超出国家标准不予办理注册登记的特型机动车。
申请材料:
申领临时号牌需提供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机动车合格证、购车发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
办理单位:市、县车辆管理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