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提示
警方提示:春节过后请妥善处理剩余烟花爆竹
发布:汾阳市公安局    时间:2016/3/1 9:15:57

    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的习俗依旧盛行,而在春节过后,大部分市民已将春节期间购买的烟花爆竹如数燃放完毕,然而,也有一些市民由于购买烟花爆竹数量较多、因事外出或者遗忘等原因出现剩余。小编温馨提醒,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危险品,在家中长期存放将带来严重的安全隐患,必须进行妥善处理。  

  春节过后,气温逐渐转热,烟花爆竹中大多含有氯酸钾,极易因受潮聚热而引发自燃,导致消防安全事故,若将剩余的烟花爆竹在家中存放,将成为巨大的安全隐患,甚至是成为不定时的“炸药包”,给市民人身安全构成威胁。那么,节后多余烟花爆竹该如何处理呢?  

  为了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提醒广大市民,要及时处理剩余烟花爆竹,同时建议市民可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处理:  

  一是掩埋处理法:如果家中剩余烟花爆竹威力较小、价值不高、数量不多,可用水将其全部浇湿,剥开外皮,取出火药做掩埋处理;  

  二是回收利用法:可将剩余烟花爆竹酌情退还给原烟花爆竹销售点,由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和季节性零售单位认真做好烟花爆竹回收工作;  

  三是上交销毁法:单位和个人剩余烟花爆竹较多时,应妥善保存并及时通知公安部门,由公安部门组织销毁、处置。  

  此外,若市民想少量存放鞭炮,一定要远离火种或取暖器等发热的地方,不要与其他易燃易爆物品放在一起,离家时把门窗关好,防止飞来火种引发火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