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提示
警方提醒广大群众在购买、存放、燃放烟花爆竹时注意以下安全提示
发布:离石区公安局    时间:2013/1/10 9:05:25

为确保广大群众度过一个平安祥和、欢乐的春节,警方提醒广大群众在购买、存放、燃放烟花爆竹时注意以下安全提示:

 

       购买安全提示:

  一、应在具有《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正规场所购买,不要到无证摊点、骑车兜售的不法商贩处购买。

  二、应选购药量相对较少的烟花爆竹,不要购买具有伤害性的礼花弹等大型烟花爆竹。

  三、应选购外观整洁,无霉变,完整无变形,无漏药、浮药的产品。

  四、应选购标志完整、清晰的产品,即有正规厂名、厂址,有警示语,有中文燃放说明等。

 

  存放安全提示:

  家庭存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应尽可能地短,数量尽可能地少,并注意不靠近火源,避免潮湿,不被雨淋。

 

  燃放安全提示:

  一、应认真阅读烟花爆竹上标注的注意事项,按照说明书小心燃放。

  二、所有的烟花爆竹产品都应在室外燃放。

   三、燃放时应保持清醒的头脑,酒后不要燃放。

    四、应将烟花爆竹平稳放置在地面燃放,不要拿在手里。

  五、一般采用烟或者香点燃。点燃后,应立即离开到安全位置。万一出现异常情况,请不要马上靠近产品,一般等待15分钟后再去处理。

  六、远离法规规定的禁放区域,不要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燃放,如棚户区、楼梯口、小弄堂、加油站、变电站、高压线、燃气调压站和草场山林附近等;在农村地区燃放烟花爆竹应远离工厂、仓库、农贸市场、易燃屋区、粮囤、柴垛等易燃易爆场所,燃放后应仔细检查,发现余火残片碎纸应及时清理。

  七、严禁用烟花爆竹玩打“火仗”的游戏,这样做很容易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