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警讯
汾阳市公安局阳城派出所查处一起非法储存、买卖危险物质案件
发布:汾阳市公安局    时间:2016/3/16 10:30:28

 为做好全国“两会”安全保卫工作,确保辖区治安大局稳定,汾阳市公安局阳城派出所把加强危险物品管控工作作为工作重点,不断加大对辖区各类信息的搜集力度。2016年3月11日,该所成功破获一起非法买卖、储存、运输危险物质案件。

2016年3月11日15时30分,派出所民警在进行日常消防检查工作时,在汾介公路某路段,发现一辆车罐后贴有“加油”字样的绿色罐式工具车,经盘查,司机赵某驾驶该车辆非法流动给车辆加柴油。民警遂将赵某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询问。经查,赵某驾驶的绿色罐式工具车内装有柴油3吨,在汾介公路非法卖柴油,为过往车辆提供加油服务。该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为此,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二条第一项之规定,对赵某予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