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城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积极响应局党委的号召,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切实做到快速反应,及时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大力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确保全县社会治安秩序大局稳定。近日,巡特警大队又查获一起非法使用警用标志的案件。
2016年4月11日16时30分许,民警在交城县吕梁英雄广场执勤时,查获王某非法持有一本“人民警察证”,遂将其传唤回局进行调查。
经查,违法行为人王某,对其非法使用警用标志的违法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违法行为人王某因非持有“人民警察证”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