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5日,兴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成功破获一起盗窃案,抓获犯罪嫌疑人李某某,追回价值10000余元的被盗物品。
2016年4月3日,兴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接到康某某报警称:家中金银首饰与日用品被盗。接报后民警经过缜密侦查,迅速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并于4月5日将犯罪嫌疑人抓获。
现已查明:2016年4月3日下午,犯罪嫌疑人李某某为筹备毒资,窜至城区李家湾村一居民家中,撬开门锁盗走价值10000余元的金银首饰与日用品,后离开现场。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已被执行逮捕,此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