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上午,山西省召开“五一”表彰大会,隆重表彰在2015年对山西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集体)和先进个人。吕梁市交城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大队长白黎明被山西省劳动竞赛委员会授予山西省“五一”劳动奖章。
白黎明同志1995年12月参加公安工作以来,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全身心战斗在公安基层工作岗位,用辛勤的汗水谱写对党和人民的赤胆忠诚。2010年10月以来,白黎明同志担任巡特警大队大队长,他积极创新社会治安防控新体系,最大限度地整合警力资源,结合辖区治安实际,采取“点、线、面”相结合的巡逻方式,在城区主干道、居民区、重点目标开展24小时不间断治安巡逻防控。2013年12月13日,按照县委、县政府部署,对全县民兵常备应急分队、矿山救护队、森林消防队、地震救援队、公安局指挥中心及巡特警大队现有人员实行整合,成立了交城县巡逻处突应急大队,组建成一支由公安局统一领导指挥,统一安排部署日常训练和具体勤务活动的资源优化队伍。2013年以来,白黎明同志带领巡特警队员共办理(移交)刑事案件26起,刑事拘留34人,办理行政案件188起,行政拘留197人,强制隔离戒毒18人,抓获逃犯21人,帮助有困难外地民工50人,收到群众送来的锦旗40面,表扬信36封。
从警21年以来,白黎明同志扎根公安一线,忠诚履职,在公安刑警、巡警、指挥中心、派出所等基层岗位上屡创佳绩。所在的单位先后四次荣立集体三等功,两次被评为“全省优秀公安基层单位”、吕梁市“人民满意警队”。由于工作成绩突出,白黎明先后被授予“吕梁市劳动模范”,先后两次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荣立个人二等功,2012年5月被公安部授予“全国优秀人民警察”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