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县“三大战役”行动安排部署,严厉打击棋牌室、电子游戏厅赌博违法犯罪活动,扫除社会丑恶现象,净化社会治安环境,维护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树立和谐、文明、祥和的社会风尚,文水县公安局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严厉打击利用棋牌室、电子游戏厅进行赌博违法犯罪活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在居民住宅楼、住宅区、学校周边开设,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存在赌博行为的棋牌室、电子游戏厅一律依法关停。
二、凡在棋牌室以“打麻将、推牌九、押宝、掏宝”及以扑克牌“爬三、斗地主”等方式进行赌博,在电子游戏厅内以“老虎机、捕鱼机、飞禽走兽机”等各种形式开设赌场、聚众赌博的,或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或存在“抽头”、“分成”等行为的,一律依法查处。
三、对棋牌室、电子游戏厅用以赌博的出资者、开设者一律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明知他人利用棋牌室、电子游戏机开设赌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从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提供设备、资金、场地、技术支持、资金结算服务的;
(二)受雇参与经营管理并分成的;
(三)组织客源,收取回扣、手续费的;
(四)参与赌博并领取工资的;
(五)提供其他直接帮助的。
五、不得以家庭娱乐为借口,私自、变相经营棋牌室、电子游戏厅,一经发现,依法从重处罚。
六、对在棋牌室、电子游戏厅内赌博以营利为目的,或为赌博提供条件的,由公安部门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涉嫌开设赌场罪或赌博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鼓励、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利用棋牌室、电子游戏机进行赌博违法犯罪活动。公安机关对举报人的身份、住址、举报内容等情况严格保密。凡举报经查证,确属违法犯罪线索或举报的线索在破案中起到重要作用的,公安机关将视情况给以现金奖励。对包庇、窝藏赌博违法犯罪活动及违法嫌疑人威胁、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惩处。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举报电话:110
0358-3025880
0358-3023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