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29日晚19时许,汾阳市峪道河镇田褚村的姜某独自一人骑摩托准备赶集,不料走到某铸造厂门口时车胎被爆,恰逢罗某及其儿子驾车准备进厂门,在按了多次喇叭无果的情况下,罗某儿子下车将姜某一把推倒,姜某开始不服,嘴里不停的抱怨着,罗某见状下车,上去就是两个耳光,由于姜某已是六旬老汉,经不起对方的两个耳光,随即倒地不起,后打电话报了警。
派出所民警在了解了具体情况后,开始做双方工作,由于同是峪道河居民,后调查了解双方也是远房亲戚,通过大量的入户调解工作,罗某对自己的行为感到十分后悔,并主动向姜某赔礼道歉,给予了赔偿,最终得到了姜某的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