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19日下午交口县公安局双池派出所工作人员在调查回龙籍王某某车辆被盗案件时,发现姚某某有涉嫌吸食毒品的违法行为,随即将嫌疑人姚某某传唤到派出所询问并进行尿液检测。
经提取嫌疑人姚某某的尿液通过检测结果呈阳性。后对姚某某进行询问,其承认于2015年10月至2016年9月间有三次吸食毒品的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违法嫌疑人姚某某涉嫌吸食毒品,给予违法嫌疑人姚某某罚款500元的治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