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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县公安局康宁派出所在开展“百千万”活动中侦办一起贩毒案并取得多项战果
发布:兴县公安局    时间:2017/9/12 10:29:00

    

   为了深入推进全市“千名民警访百企进千户入万家”排查整治活动实效开展,兴县公安局康宁派出所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结合全局正在开展的1+8严打整治专项行动进程,保持了对涉毒、涉赌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尽最大可能消除辖区治安不稳定因素和各种安全隐患,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守土尽责。活动开展以来,所民警侦办一起贩毒刑事案件、刑事拘留1人并扣押疑似毒品12克;抓获6名吸毒人员,强制隔离戒毒1人;抓获4名赌博人员,取得阶段性重大战果。

   2017年9月9日,办案民警抓获贩卖毒品的犯罪嫌疑人吕某

   2017年9月4日上午,抓获正在兴县魏家滩镇马蒲滩村矸石洞内吸食毒品的王某。

  2017年9月5日上午10时许,抓获正在兴县连城大道森园华府工地附近吸食毒品的杜某。

   2017年9月7日下午5时许,抓获正在瓦塘镇山上空房内吸食毒品的王某。

   2017年9月8日,抓获正在兴县龙兴花园小区吸食毒品的李某。同日,抓获正在兴县蔚汾镇西关公共厕所内吸食毒品的王某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之规定,兴县公安局决定对犯罪人员吕某某以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拘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三项之规定,兴县公安局决定对违法人员李某某以行政拘留十五日、王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强制戒毒两年、杜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王某某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王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2017年9月10日下午4时许,康宁镇新庄村村民白某某、白某某、刘某某、马某某四人在村民鹿羊平家中,用麻将以“摸三胡六”的方式参与赌博,被开展走访活动的办案民警现场查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给予四人各罚款2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