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八节来临之际,汾阳警方给您盘点几个因女性交友不慎招来伤害的案例,提醒广大女性朋友谨慎交友。
案例一:被骗做台又被卖
被害人岳某是某县城茶楼服务员,工作中认识了前来喝茶的彭某。因岳某长得漂亮,彭某便想将其带出去做“小姐”赚钱。彭某对岳某说到某一线城市打工可以赚很多的钱且很轻松,并以恋爱的名义与岳某租住在该市某区田某的地下室。彭某让岳某在该市的某KTV里坐台,让KTV老板将岳某的工资直接给自己。岳某因经济收入被彭某控制,并被彭某恐吓坐台是犯法的,因此不敢逃跑。彭某得知田某喜欢岳某,见财起意,便以8000元的价格将岳某卖给田某。最终,彭某被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拐卖妇女罪提起公诉,人民法院以彭某犯拐卖妇女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案例二:点头之交,引来色狼
被害人李某是烤串女摊主,在摆摊经营中认识了顾客贾某,因交谈投缘,双方交换了联系方式。2014年4月7日晚,贾某又来到李某摊位吃烤串,吃完后,将其驾驶的轿车停在附近,等李某收摊后,让李某上车聊天,李某因夜深急于回家婉言拒绝并骑车离开,贾某驾车尾随其后,行至一路口附近时,贾某下车将李某拽至轿车后排内,强行搂抱李某并摸其隐私部位,遭到李某极力反抗后,贾某用拳头殴打李某头面部(经鉴定为轻微伤),后李某挣脱后下车逃跑。最终,贾某被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强制猥亵妇女罪提起公诉,人民法院以贾某犯强制猥亵妇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案例三:网络交友不慎,引狼入室
被害人周某通过打车软件认识李某,之后两人互留联系方式偶尔交流。2016年6月25日晚,李某约周某出来见面,随后,周某乘坐了李某的私家车。上车后,李某递给周某一瓶下药的瓶装咖啡,周某喝完后,变得头晕,意识不清。后李某送周某回家,趁周某处于无意识状态下将其强奸。最终,李某被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强奸罪提起公诉,人民法院以李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
警方提示女性朋友:来往有风险,交友须谨慎。
1.做人莫虚荣
坚决摒弃好逸恶劳、贪图享乐、爱慕虚荣的思想,树立积极、健康、向上的人生观,洁身自好,自强、自爱、自尊,追求美好生活。
2.交友知根底
树立正确的交友观和婚恋观,不被表象迷惑,要多沟通,深入了解,掌握对方的真实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同时,应谨慎言语,不轻易将自己的身份、联系方式、活动规律等私密信息外露。
3.约会须谨慎
女性要理性交友,谨慎决定是否赴约。外出约会应告知家人或朋友,尽量选择公共场所,避免偏僻人少的地方。尽量避免将约会时间安排的太晚,尽早回家。另外,在跟对方还不是很熟的情况下,可以叫上朋友一起赴约。
4.狼心要防备
防人之心不可无,对约会对象保持一定的警惕性,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不轻信甜言蜜语。约会时要善于察言观色,明辨对方真实意图,对于不合理的要求,要严词拒绝,最大限度的保护自己。
5.遇事要机智
面临非法侵害时,要控制情绪,理智冷静处理,不自暴自弃,不激化实施侵害者,机智周旋,最大限度避免受到侵害,寻找时机报警或寻求其他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