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县公安局康宁派出所在“百千万”活动开展中强戒一名复吸毒品人员
发布:兴县公安局 时间:2018/5/21 10:08:52
兴县公安局康宁派出所民警在“百千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中,对涉毒重点人员展开线索摸排,有力消除了辖区治安隐患。
5月15日下午,民警在走访中查获一名吸毒人员。经工作查明,兴县康宁镇人吴某某于2014年开始吸食毒品,期间因吸毒被太原市公安局拘留,后予以社区戒毒。2018年5月14日晚上,吴某某在兴县县城某宾馆再次吸食毒品,被查获后,经对其尿检,吗啡呈阳性,吴某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三款之规定,兴县公安局给予吴某某行政拘留十五日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八条一款、四十七条一款规定,对吴某某强制戒毒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