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警讯
中阳县公安局金罗派出所成功救助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狍子
发布:中阳县公安局    时间:2018/9/6 9:44:42



 

近日,中阳县公安局金罗派出所民警在“千名民警访百企进千村入万户”活动摸排走访时,接到群众报警,居住在金罗镇寨则村的一村民家羊圈中突然闯入一只疑似“鹿”的小动物,请求派出所出警处理。

接警后,金罗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往寨则村村民家中,到达现场后,疑似“鹿”的野生动物已经被村民用绳子拴住,经过民警们的仔细检查辨认,确定了这只动物为国家“三有”保护动物(即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有重要经济价值的、有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国家二级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狍子。随后民警对小狍子的身体进行了检查,小狍子体长将近1.5米,身高半米,经过仔细检查未发现有明显外伤,在确认小狍子未受伤,精神状态良好并具备野外生存能力的情况下,民警与当地村民将其带到附近适合野生动物生存的山林地带放生。

放生后,民警对救助狍子的村民给与表扬与感谢,并提醒围观群众,金罗辖区村庄多处于山林地带,如果遇到野生动物闯入村庄,不要惊慌,不要围观,以防惹恼野生动物,造成不必要的伤害,要立即报警,保护好自身安全。同时,提醒群众任何擅自猎捕、买卖和饲养野生动物的行为都是违法的,对非法猎杀、贩卖野生动物的行为要积极举报,为金罗辖区生态文明建设贡献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