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同志,你们快来,我被人抢劫了!”
8月17日上午10点多,天津公安西青分局110指挥中心接到报警,一名女子自称在西青区中北镇某超市附近被抢劫。
光天化日之下当街抢劫!接报后,巡警、派出所民警赶赴现场处置。
经了解,报警人董某是本市津南区人,自称当天来西青区中北镇游玩,刚走到某超市附近,路边突然窜过来一名陌生男子,抢夺她的手包,她拼命争夺,保住了手包,却不见了一枚耳坠。
“那个男人太凶了!”董某又惊又怕,看到抢劫的男人上了一辆车并开车离开后,立即打电话报警。
根据董某提供的线索,民警迅速展开侦查,但是随着调查的深入,民警发现了不少可疑之处:案件发生在白天闹市区,一路走访,竟无一人目击抢劫过程。
而根据董某提供的案发时间、嫌疑人驾驶车牌照号,民警扩大视频搜索范围,结果令人大吃一惊:案发前,董某是乘坐嫌疑人驾驶的汽车,从杨柳青镇来到案发地。
据此,民警怀疑董某很可能涉嫌“报假警”,于是再次向董某确认事实,并告知谎报警情的法律责任后果,但董某仍坚称自己被抢劫。
经过持续工作,民警很快找到开车男子,并揭开了这起所谓“抢劫案”的真相。
原来,董某与开车男子是网友,两人网聊半个多月后,约定在杨柳青镇见面。两人见面后都觉得还算满意,各怀心思,决定开车到处逛逛。
行车过程中,俩人在车内打打闹闹,结果一个不小心,损坏了董某的耳坠。于是商量着到中北镇去维修。
争执,就这样不可避免地发生了。
董某要求男子出一千元自己去维修,男子却只同意拿一百元。等到了中北镇某超市附近时,两人意见还是不能达成一致。
董某眼疾手快一把抢过男子的车钥匙,要求男子必须马上拿出1000元来赔偿。男子大怒,抢回钥匙后,开车离开。
眼见男子的车渐行渐远,董某恼羞成怒,为了拿到男子赔付维修耳坠的费用,竟动了报警被抢劫的歪主意。
“真没想到后果会这么严重,早知这样就不说谎了。”
目前,董某因涉嫌谎报案情,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警方提示:
110报警电话是维护治安、社会服务、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通道。谎报、虚报案情、警情甚至恶意拨打110骚扰电话,都是违法行为,不仅是对警力资源的严重浪费,更有可能让真正有需要的人得不到及时救助。
市民在拨打110报警、求助时,一定要如实陈述情况。谎报、虚报案情、警情恶意或恶意拨打110骚扰电话的,一经查实,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