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公告
交 城 县 公 安 局 通告
发布:交城县公安局    时间:2019/3/4 17:53:14

    为有效遏制和预防我县城区道路交通事故,改善城区道路交通环境,确保广大市民平安出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山西省城市公共客运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从201935日起,在我县南环路主路取消路面停车,严格按照非机动车道停车位依次停放,重点对信号灯交叉路口50米内违法停车、公交车不进站、占用公交专用车道、乱停乱放的车辆进行拍照上网。鉴于南街幼儿园上下学高峰时段,在规定时间、规定区域内允许接送学生车辆靠路边依次停放(冬季:上午8:00--8:40 11:00--11:50 下午2:00--2:40 5:00--5:50  夏季:上午8:00--8:40 11:00--11:50 下午3:00--3:40 6:00--6:50)。对违反《通告》规定的,由相关部门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实施行政处罚。望广大司机朋友自觉遵守,确保道路交通、有序、畅通。             

   

      交城县公安局

2019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