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公告
石楼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活动的通告
发布:石楼县公安局    时间:2013/5/31 18:48:58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活动。为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行动时间

时间:从2013520日起到20136月底。

整治区域:我县将以县城主干路,隐患较多的公路及乡村道路为重点治理区域。

二、整治重点

(一)重点打击客货运车辆、农用车、三轮车、危化品运输车辆、学生接送车、摩托车等重点车辆交通违法行为;

(二)重点查处超速超员超载超限、非法载客营运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城区街道两侧店外经营、占道经营、乱设摊点等影响交通秩序的非法行为;

(四)全面排查治理辖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三、处罚措施

整治活动期间,公安交警、住建、工商、交运、治超等部门将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具体处罚措施如下:

1、摩托车占道停放、闯禁行驶的,查扣车辆,从重处罚;

2、超限超载运输行为一律扣留后从严惩处,并抄告相关监管成员单位对货运源头企业按规定重处;

3、客运车辆按审批的范围运营,并严格执行原定城区行驶路线,遵守交通管理,否则一律扣留后按有关规定从重处罚;

4、无证驾驶、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按交通法规从严从重处罚;

5、机动车无牌无证、假牌套牌、故意污损遮挡号牌上路行驶的,一律先扣留再依法从重处罚;

6、占道经营、乱设摊点的,经警告不改的,对销售物资予以没收;

7、凡货运车辆早七点至晚八点,严禁驶入旧城区,工程作业车辆需报住建部门批准后按规定时间及路线作业,否则从重处罚;

8、拒绝、阻碍行政机关依法执行公务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从重处罚,触犯刑法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此次重点整治的违法行为还包括机动车闯灯越线、乱停乱放等;营运车辆交通违法;马路市场、夜宵摊担、施工围挡等违法占道行为等。

整治活动期间,石楼时讯、石楼电视台要开设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曝光台,定期曝光;同时要开辟宣传专栏,组织记者每天深入一线跟踪采访报道整治情况,定期刊播。希望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共同营造一个安全、顺畅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石楼县人民政府

2013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