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提示
警方提示:春耕烧荒注意防火
发布:方山县公安局    时间:2019/3/28 8:32:42

目前正值春季火灾多发期,气温回升较快,风力较大,特别是春耕期间,农村露天堆放柴垛,野外用火、烧荒、烧秸秆等行为极易引发火灾,火灾危险性也随之增加。特别提醒广大农民在春耕期间要注意防火安全.

根据资料显示,春耕前焚烧植物根茬、杂草是农民传统耕种习惯之一,从刀耕火种时代延续至今。而每年的二三月份,是农民烧荒高峰期,城乡多处都能看到黑烟滚滚的壮观场面,空气中弥漫着刺鼻呛人的烟味。我们常常在路边看到,大部分农民在春耕烧荒时,都没有提前准备扑救措施,待草垛被点燃后,村民就自行离开,任其燃烧至熄灭,更严重的是,烧荒农户也不会查看所处位置是否会引燃毗邻良田,更不会考虑四级以上的大风天气是否适合烧荒等安全问题。 

一、烧荒是一种资源的浪费 

秸秆再加工可用于牲畜食用,可用于农村家用燃料,将秸秆付之一炬是资源的严重浪费。而且在大风天气烧荒极易引发火灾。 

二、烧荒引发火灾要承担的法律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64条明确规定:过失引起火灾,尚不构成犯罪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由烧荒造成火灾,将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处罚,严重者或被追究刑事责任。 

警方特别提醒广大农民,在烧荒过程中,对于大面积的荒草焚烧,要注意防火,注意和民房以及其他可燃物较多的场所保持适当距离,防止火势的扩大与蔓延。切忌在大风天气烧荒,以防止造成较大面积火灾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