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提示
切莫酒后燃放烟花爆竹
发布:岚县公安局    时间:2013/1/30 9:48:53
    为确保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安全,警方提醒切莫酒后燃放等四点注意事项。

    是要选择合法的销售网点购买烟花爆竹。合法销售网点均有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无证摊点上销售的烟花爆竹,质量缺乏保证,鞭炮普遍存在头数不足、响率低、不稳定、断火等问题,危险性比较大。

    二是不要购买和燃放超标的烟花爆竹。请仔细甄别,不要购买礼花弹、小礼花、摩擦类、烟雾类以及单筒内径大于30毫米、单发药量大于25克、总药量大于1200克的内筒型组合烟花。

    三是燃放时要按照产品说明采取正确的燃放方法,与楼宇、房屋及柴草垛等保持安全距离,不要朝向行人、车辆、建筑物等燃放;不要在酒后燃放。

    四是燃放中出现异常情况,不要马上靠扰产品,等待一段时间后再处理。14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燃放时,一定要有成年人陪同、看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