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公告
注意邮箱安全 警惕邮箱诈骗
发布:离石区公安局    时间:2013/1/23 9:24:00
 

随着互联网的日益普及,高效、便捷的电子商务形式越来越受到人们的欢迎。外贸公司的业务往来,往往通过电子邮件来完成,但其中也存在诸多安全隐患。例如:(一)犯罪分子利用黑客技术盗取交易单方或双方的邮箱密码,在双方约定汇款的时候利用收款方的邮箱向汇款方发送假冒账户信息,在交易最后一个环节骗取货款或订金;(二)犯罪分子利用网络漏洞窃取邮箱,在双方谈生意过程中,冒充供货方,利用其邮箱地址注册相似用户名。此类犯罪分子计算机操作水平较高,有的能使用流利的外语与外国客户通过电子邮件交流,他们还利用了外国客户警惕性不高的漏洞,得知其一般只通过邮件确认就付款,没有通过电话再次确认;(三)犯罪分子通过修改供货方邮箱内保存的用户信息,在不更改客户用户名的情况下将客户的邮箱地址改成自己的邮箱地址,接收来自供货方的邮件后再发送给客户经过篡改的邮件以达到诈骗的目的。在与客户通过邮件沟通交易事项时,如果出现以下情况,请广大经营户提高警惕,及时通过另外的途径再次确认,如电话、传真等。

1、收到邮件的发送地址与客户的邮箱地址非常相似的;

2、邮件内容多为传递紧迫的信息,如资金链紧张需要提前汇款,网站更新需要更改信息等的;

3、邮件内容多为更改邮箱地址或者更改收款银行账户的;

4、邮箱内保存的资料突然不见的或者一段时间内客户失去联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