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提示
校园安全防范知识——防抢
发布:岚县公安局    时间:2013/2/28 8:03:48
      抢劫,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施行将公私财物据为己有的一种犯罪行为。抢夺,则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然夺取他人的财物的一种犯罪行为。这两类犯罪行为都会侵害他人的人身权利,且容易转化为凶杀、伤害等恶性案件,比盗窃犯罪更具有社会危害性。
      1.案发时要尽力反抗。只要具备反抗的能力或时机有利,就应发动进攻,以制服或使作案人丧失继续作案的心理和能力。
      2.与作案人尽量纠缠。可利用有利地形和利用身边的砖头、木棒等足以自卫的武器与作案人形成僵持局面,使作案人短时间内无法近身,以便引来援助者并对作案人造成心理上的压力。
      3.实在无法与作案人抗衡时,可以看准时机向有人、有灯光的地方或区域奔跑。
4.巧妙麻痹作案人。当处于作案人的控制之下而无法反抗时,可按作案人的需求交出部分财物,并采用语言反抗法,理直气壮地对作案人进行说服教育,晓以利害,从而造成作案人心理上的恐慌。切不可一味地求饶,应当尽力保持镇定,与作案人说笑斗口,采取默认方式表明自己交出全部财物并无反抗的意图,使作案人放松警惕,以便自己看准时机进行反抗或逃脱其控制。
       5.采用间接反抗法。趁作案人不注意时在作案人身上留下记号,如在其衣服上擦点泥土、血迹,在其口袋中装点有标记的小物件,在作案人得逞后悄悄尾随其后注意逃跑去向等。
      6.注意观察作案人,尽量准确记下其特征,如身高、年龄、体态、发型、衣着、胡须、语言、行为等特征。
      7.及时报案。作案人得逞以后,很有可能继续寻找下一个抢劫目标,甚至在作案现场附近的商店和餐厅进行挥霍。报案时如能准确描述作案人特征,有利于有关部门及时组织力量布控,抓获作案人。
     8.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遇到抢劫时只要有可能就要大声呼救,或故意高声与作案人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