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提示
预防婚姻诈骗
发布:汾阳市公安局    时间:2013/3/4 16:55:05
预防婚姻诈骗
1、犯罪嫌疑人一般为男性,有时为女性,冒充某机关工作人员或有钱人,给对方以信任感和非常富有等优越的条件,先以谈恋爱为由与受害人交往,然后以各种借口向受害人借钱将钱骗走。             
2、犯罪嫌疑人为两名以上人员,相互勾结,分工合作,以给人介绍对象为名,索取钱财骗取“介绍费”、“见面费”;或者在骗取被害人信任后与对方领取结婚证,并收取被害人大量“彩礼”,在之后的二人生活中,嫌疑人趁外出逛街购物时购买大量衣物和首饰,后伺机逃走。
3、嫌疑人在大街上张贴“非诚勿扰”的征婚启示,以妙美少女为诱饵,上边留有手机号,一旦联系,对方以诚意为由先让付一定数额的定金,骗取钱财。
4、犯罪嫌疑人利用被骗对象贫穷愚昧、居住偏僻或身体病残等弱点,花言巧语,借婚骗财,从中渔利,使受害人及其家庭在经济、精神上都遭受重大损失和伤害,在农村又叫"放飞鸽",指一些家庭残缺及闲散人员以离异为进行婚姻诈骗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