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提示
【谨防个人身份证复印件被盗用】
发布:柳林县公安局    时间:2013/3/12 10:27:59
 
 
      最近《身份证复印件正确签注写法》在网上大热,仅仅在一个社交互动网站,对该帖发表关注的就达到12万多人。在日常生活中,如买房、租房、办理银行业务、登记住宿、出国旅游等,许多市民经常使用到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会在毫无设防的情况下将身份证复印件给出,很容易被一些不怀好意的不法人员所利用。

  不加标注衍生三大风险:丢失身份证复印件或未加签注,风险有三:一是到银行办理信用卡透支;二是被人用来开公司,并从事犯罪活动;三是成为诈骗分子冒充身份的工具。

  因此,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在使用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时,防止被不法人员盗用,需要注意以下三点:

  1、标注说明用途。只要须附身份证复印件的,最好标注说明其用途,相关文字一定要签在身份证的范围内,但不要遮住身份证字号及姓名。建议广大市民可以详细注明,包括时间、仅限于哪个单位、哪种用途。日后万一发生意外情况,警方也好查对笔迹、认定责任。

  2、正确签注写法。写法通常是分三行, 每一行后面要划上横线,以免被他人偷加其他文字。如申请基金业务时,可写:

  仅提供××银行——

  申请××基金扣账——

  他用无效——

  3、丢弃时应撕毁。身份证复印件需要丢弃时,最好撕毁后再丢弃,这是比较安全、保险的办法,以避免不法人员有可乘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