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防利用“传真方式”实施诈骗
发布:汾阳市公安局 时间:2013/3/18 15:09:42
近期,全国各地发生多起利用发传真的方式实施诈骗的不法行为。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形式
(一)不法分子伪造公安消防部门的公章和文件,假借环保部门、公安消防部门开办培训班,用传真方式无目标地向工矿、企事业单位、酒店、宾馆、餐饮娱乐场所发送隐藏传真号的假通知、假文件,谎称为了增强全社会消防安全意识,贯彻实施新《消防安全条例》,要求业主派人参加培训,逾期未参加将不予颁发《新消防安全合格证》,并处以停业整顿或吊销营业资格罚款5000到30000元,威逼诱骗受害单位将所谓的培训费打到他们提供的账户上。
(二)不法分子仅将一个银行账户和账户姓名,无针对性地发送给各个传真号码,一旦碰上正需要汇款并还没弄清需要汇款账户且又麻痹大意的企事业单位、酒店、宾馆、餐饮娱乐场、工矿,不法分子就可以轻易骗得一笔钱财。
二、特点
(一)这类诈骗的侵害目标具有很强的无针对性。不法分子是向各个传真号码发送文件。;
(二)这类诈骗的作案手段具有很强的隐匿性。不法分子利用特殊手段使受害人电话上显示的是公安机关或环保部门的电话号码,以此骗取受害单位信任。
(三)这类诈骗的结果具有很强的社会危害性。不法分子假借政府部门名义对企事业单位实施诈骗,扰乱了社会治安秩序,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
三、防范措施
广大业主要增强防范意识,提高警惕,遇到类似电话或传真要求业主派员参加消防等专业培训,并指定帐号要求转帐交纳培训费或就仅一个银行账户、姓名的,应当审慎应对,可以直接或通过电话向相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咨询核实,以防上当受骗。